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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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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爱财如命》/春溪笛晓

第九十七章

秋天的山林被染成了深红,红色的枫林间走出个年轻男子,他留着长长的头发,简单地束起,露出清俊的面容。比之一般成年男性,他看起来干净纯粹,丝毫不带油腻或粗糙。一个正在上子弹的中年壮汉远远见了他,流里流气地调侃:“小少爷,你回来了?金爷也回来了,好像还给你带了个小后妈,你要不要去看看?”

年轻男子目光顿了顿,像在消化着中年壮汉的话。直至越过对方走出好几步,年轻男子才回头看了那中年男人一眼,什么都没说,转身离开。另一个正在擦枪的人猛拍壮汉肩膀,说道:“你胆子真大,就不怕回头金爷知道一枪毙了你?”

“不至于吧?”中年壮汉一激灵,下意识地看向年轻男子离去的方向。金爷这儿子年纪不大,制-毒方面却非常厉害,有他牵头研究,要制-毒都不需要种植罂-粟了。眼下市场上卖得最高价的七号新型毒-品就是他研制出来的。不过老天很公平,给了他这么厉害的天赋,也拿走了他一些东西。他除了研究实验室里瓶瓶罐罐之外什么都不感兴趣,心智一直停留在小孩子状态,有时连金爷的面子都不给!

“啧,怎么不至于?这位小少爷就是金爷的命根子,捧在手里怕摔了、含在嘴里怕化了,你想死就继续。”

两个人还在聊着,年轻男子已经走到金爷的院子外。有人拦着年轻男子不让他进,年轻男子紧抿着唇,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,目光瞬也不瞬地盯着挡路的人。他父亲教过他,要是有人敢对他不敬或者敢拦着他,可以一枪把对方给毙了。

守门的人一激灵,下意识地退开。年轻男子迈步往里走,只听里面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:“真乖,不哭也不闹。”他抬眼看去,只见一个女孩被绑在椅子上,衣服虽然还穿得整整齐齐,模样却有些狼狈。女孩皮肤很白,头发乌黑漂亮,眼睛也亮亮的,像世间最美丽的宝石。

“爸爸。”年轻男子喊。

金爷正准备捏起方晨雨下巴的手收了回去,转头看向来到门口的年轻男子。他不是第一次当着儿子的面玩女孩子,有次甚至还曾经准备教儿子开荤尝尝鲜,可惜儿子一点兴趣都没有,被女孩子碰到以后还吐得厉害。

金爷惋惜之余,也只能把那个连点小事都做不好的女孩给处理掉了。

金爷没有避讳,伸手摸向方晨雨的下巴,感受着方晨雨因恐惧而生的颤抖。他笑道:“慎言,要一起来吗?你也二十岁了,早该尝尝女孩子的滋味了。”

年轻男子盯着方晨雨漂亮的眼睛,目光幽沉。等视线转到方晨雨被掐红的下巴上,他才终于开口:“我,喜欢。”

金爷一顿,收回手,有些意外地看着自己的儿子。他原以为自己不会有孩子,没想到前妻离婚时怀了孕,为了报复他自己带着孩子走了。若不是这孩子情况特殊,前妻又生了重病性命垂危,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。虽然儿子随了前妻姓,不过他对这孩子一向极尽疼爱之能事,一直以来都是他要什么就给什么。

金爷看了眼安静漂亮的女孩,有点惋惜。不过难得儿子说喜欢,金爷也就压下了自己留着好好玩的念头,大方地说:“行,你喜欢就给你。你要是真喜欢,就早点让她给我生的孙子。”

许慎言面带疑惑。

“就像我上次教你那样。但是你要小心些,她看起来乖,放开了可是要咬人的。”金爷拍拍许慎言的脑袋,“枪还记得怎么用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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