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(2/2)
其实她也不是一直都是正经清冷的,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学生。
高兴了会笑,难过了会哭。
只是因为先后经历了家里破产,父亲自杀这些事后,她又被禁锢在江丛羡身边。
长期下来,整个人便逐渐压抑。
和怎样的人在一起,长此以往,你也会变成这样的人。
林望书从很久以前就察觉到了,她应该远离江丛羡的,她应该离他越远越好。
对他的最后一点留恋和感情也已经被毁掉。
剩下的全是厌恶。
是他自己亲手毁掉的。
虽然盛凛一再的提醒,可林望书还是喝了点酒。
这是她这些天来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开心。
盛凛的话让她想通了很多。
她应该坚持下去的,不光是为了这次的比赛,还有自己的梦想。
任何事情都会有转机,她总会离开江丛羡的。
所以她不能放弃,至少在追求梦想这件事上,她要坚持下去。
洋酒度数不高,但是后劲足。
一群人出了KTV,结伴赶下一场的先走了,剩下几个吐的腰都直不起来的醉鬼。
也不知道喝了多少。
夏早和张也一人扶了一个,她看着盛凛,用手戳他的胸口:“我警告你啊,你可得给我把小林平安送到。“
他拍开她的手,轻斥道:“没大没小。“
眼里却满是包容。
林望书意识是清醒的,只是走路有些不稳。
盛凛是个很有分寸的人,因为开了车,所以他滴酒未沾。
扶着林望书上了车,他弯腰垂眸,替她把安全带系好。
奔驰的副驾驶位置还算充足,只是同时容纳两个人就显得有些拥挤了。
她困的不行,靠着椅背就睡了。
偶尔抬手揉揉脑袋,应该有点晕。
脸颊是红润的,甚至还能听到她呼吸时嘴里的酒香。
身体急剧的升温,盛凛再表现出异样之前,急忙扶着车门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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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提前两个月就开始清场了,为的就是今天的婚礼。
夏越他老婆嫁过来,不光陪嫁了个酒店,还带了她家企业百分之十的股份。
上流社会的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利益战。
夏越的彩礼给的也不带手软的。
直接把法国的酒庄和新西兰的牧场全过到她的名下了。
孙朝是个无拘无束的性子,身上这身板正的西装就像是个禁锢一样,把他锁在那些条条款款里。
他扯松了领带,目送着不知道是第几十个搭讪失败的名媛离开。
要不怎么说他讨厌和江丛羡一起来这种大型的场合呢,那些女的眼中只有他。
一个个跟看到猎物的狼一样,却不知道矜贵斯文的男人其实才是最凶狠的狼,不动声色的观察着猎物,伺机盯准了脖子咬上一口。
孙朝就是在名利场生活长大的,小的时候就撞见他爸在家和别的女人乱搞。
人有钱就变坏,这话也不假。
但他并不觉得这就是坏。
你情我愿的事,各取所取而已。
他佩服江丛羡杀伐果断的劲,认识这么久,后者虽然总是一副温柔斯文的笑脸,可他就没见他有害怕的时候。
别人的狠在面上,他的狠在骨子里。
和血一起流着。
不然怎么把林家一百多年的基业都给整垮了。
当初林成业在这北城里也是有头有脸响当当的人物,林家的产业都快把整个北城都给垄断了。
哪怕他儿子不成器,做什么赔什么,家产都祸祸了一大半。
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林家依旧是这上位圈里金字塔顶的那号人物。
也多亏了江丛羡,他在暗地里的运作,轻易就让这座屹立多年的大山给倒了。
那些产业分流,他们都是受益者。
跟鲸落一个道理。
可这么牛逼的人,偏偏却被一个女人给绑住了。
专情的男人他还是比较欣赏的,毕竟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做不到。
他就是觉得男人还是得多点尝试。
菜的味道再好,也不能老是吃那一道啊。
总会腻的。
“刚刚那个是刘家的二女儿,才二十,在老美留学,虽然长的清纯了些,但一看就玩的开,你要不给人家一个机会,试试,万一契合呢。”
江丛羡也只是轻声笑笑:“我就不去祸害人家小姑娘了。”
孙朝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:“害,这哪能叫祸害呢,人家巴不得被你祸害呢。”
旁边的侍者端着托盘经过,脚下不稳,踉跄了几下,险些摔倒。
江丛羡扶住他,温声提醒:”小心些。“
侍者道过谢,看见他被红酒弄脏的西装。
脸色唰的吓的惨白:“对……对不起。”
今天就是上流人士的聚会,厅内全是行走的人民币。
男人身上的行头往少了说也够抵他几十年的工资了。
他都在心里盘算着贷款能不能还清,男人却大度的笑了笑:“下次注意。”
似乎并不打算追究他的责任。
侍者连连道谢,然后才匆忙离开。
孙朝耸耸肩,没劲透了。
“上次是怎么说来着,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女伴,你自己有,这女伴的人呢?”
他装模做样的四处看了看,“我怎么没看到?”
江丛羡声音轻,不动声色的跳开了话题:“我先去趟洗手间。”
红酒味浓,都是些年份久远的单支。
有价无市。
就算他不追究,那侍者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估计现在已经在等着结算工资滚蛋了。
江丛羡忍着厌恶把外套脱了,随手扔在一旁的垃圾桶里。
好在衬衣是深色的,弄脏了也看不仔细。
但是那股粘腻感实在是让人恶心。
干脆借着这个借口提前离场。
他也疲于去处理拒绝周围那些不断涌上来的烦人的苍蝇。
手机在西裤口袋里响了几声,他抽了张纸巾出来,随意的擦干手。
拿出手机,解锁点开。
是几张照片。
夜色浓,那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停在路口,男人站在车外,半个身子却进了副驾驶,只能看见一个后脑勺。
女人的脸被他挡住,只能看见身上的衣服。
白色,连衣裙。
似曾相似。
江丛羡看的眦目欲裂,手里的力道大的都快把手机都给捏碎。
骨节处泛着白。
喉间却是低笑。
很好,真好。
穿着他买的衣服和其他男人乱搞?
作者有话要说:解答一下评论里的疑惑吧:
小江本身就是一个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的人,一旦有了危机感就会用各种办法去留住林望书,服软也只是其中一种。
其实前面他也有过服软的时候。
另外上一章把男主姐姐的姓给搞错了,是江明月不是许明月。
以及女主:她没有上帝视角,目前来说在她的角度里江丛羡就是一个疯子,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喜欢他的。
另外提前打个预防针,因为我之前太看重读者的评论,所以好几本书都会临时改大纲,但这本是我自己特别喜欢也特别想写的题材,虽然成绩很差,但我会坚持最开始的想法和大纲写完的~
当然,我们这本是前期致郁后期治愈,苦难过后就是甜甜甜啦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