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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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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箐妹妹,怎地起来了?你昨夜不是发热么?”

“昨夜发热,今儿不是好了么?”

邵箐掏出准备好的钱银,先拜托寇月帮她买大骨头,再去颜明那儿买点枣杞之类的补血药材。

另外再买点大米,大米粥更养人,她打算让魏景吃这个,伤员待遇嘛。至于她本人,就和寇家人一样吃栗粥豆饭得了。借住寇家,总不好光她二人吃好喝好的,而这年头大米产量低,价格高,她手里钱不多。

寇月说不用这么多钱,她回来就把剩的还她。乡里就有屠户,大骨等会去买就行,至于大米却得去县城,她明儿去县里铺子卖攒下的绣品,届时一起再买。

邵箐自然没意见的,她打开手里拎着的药包,开始给魏景熬药。事关要紧,她不敢借他人之手。

寇月仔细放好银钱后,看看灶台前的背影,犹豫了一下,还是轻声问。

“阿箐妹妹,你那日……”

邵箐一听这话,就知道这姑娘想问啥了,刚好她也想套套话,把药罐子整理好,火燃上,她拉个小板凳坐在寇月身边,“怎么了?”

“你那日有没有见亭子里……”

寇月小心翼翼问了一半,对着邵箐亮晶晶的眼眸,又琢磨一下茅草从和小亭的距离,忽打住,懊恼道:“阿箐妹妹,你莫告诉我兄长嫂嫂。”

邵箐应了一声,问:“你和他怎么回事了?还有那个什么孙家?”

她其实对这个并不怎么感兴趣,但估计了解清楚以后,寇玄包括寇家的底细都一并大白了。

果然,寇月小心探头看了看正房,回身和邵箐小小声说起来。

寇家祖宗八辈都是合乡人,父亲在世时在县衙任主薄,俸一百五十石,在魏景眼里当然不算什么,在巩县却算一号人物。

而孙父却是隔壁县调任过来的,任门下贼曹,和寇父地位差不多。因缘际会下,孙祖母救了寇母一命,两家交好,后来甚至定下儿女婚约,这就是孙家大郎和寇月。

然好景不长,婚约定下后没多久,寇父就病逝了。彼时寇玄不过十五,刚在父亲安排下入县衙当个文书。

寇父为人耿直,生前得罪过上峰县丞,好在县令大人欣赏他,有一把手主持公道,倒也相安无事。现在寇父一死,没两年原县令调任,寇玄就遭了殃,一直被打压,郁郁不得志,这文书一当近十年。

在这个天高皇帝远,县令一言堂的西南边陲,还有家眷负累,任他聪颖机敏,也仅仅保住自己不被排挤出县衙罢了。

反观孙父,新县令上任后,他投其所好,可谓平步青云,如今已是县衙二把手之一,俸三百石的县尉,掌一县军事。

两家不是儿女亲家吗?为何不施以援手?

人情冷暖,雪中送炭时才知,这孙家显然不是。两家渐行渐远,不过婚约倒是没退,因为当年孙大郎批过命,说寇月八字最合适他,迎进家门可保平安顺遂,否则易出横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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