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审案(1/4)
刘希元大声说道:“带被告。”
这时的周旺已经回过神来,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,推开了架着他的两名士兵,向刘希元拱手道:“在下保安周旺,参见大人。”
刘希元一拍桌子,喝道:“跪下。”
周旺大叫:“大明律规定,致休官员上堂,可以不下跪。”
众人哄笑起来,周旺也醒悟眼前这些人可是反贼,这不是朝庭审案,但还是倔强的说:“若不依大明律,大人何以审我。”
刘希元一拍桌子道:“大明律都是为你们这些贪官污史,土壕劣绅设立,本官审案自不依大明律,而依的是天道至理,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,这句话你可听过。”
这句话出自《道德经》,意思是天地视众生平等,祭祀时都可以用纸扎的东西代替,而不必用活物。周旺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土匪头子还懂得这句话,不好否认,沉默不理,身后的士兵向他的腿一踢,顿时跪在地上。
李鸿基身边严重缺少读书之人,象刘希元部下有数百人,身边连一个正经的读书人也没有,好在刘希元这一年也努力识字,这句话李鸿基说过多次,便记了下来,没想到在这儿一说,管用的很。
刘希元见他不再反驳,接着道:“周旺,今有李孙氏,告你欺占农田,却不转让赋税,反而趁机放高利贷,还私设地牢,拷打李孙氏的丈夫李石头,强要人女儿顶替,可有此事。”
周旺狠狠瞪了跪在旁边的李孙氏母女一眼,道:“大人,冤枉,小人是看李石头实在活不下去,出于好心才买下了他的农田,至于赋税,当初就已说好,小人只买田而已,赋税还由李石头自己承担。”
一旁的李孙氏大急:“你说慌,明明是说好赋税是一起转让的,否则我家十余亩粮田,怎么会只有十两银子便卖给了你。”
周旺不慌不忙,道:“大人,小人买地时有文书作证,上面写得明明白白,赋税不转,若大人不信,小人可以回去取回文书给大人过目。”
刘希元摇了摇头:“不用了,本官信你就是,那好李孙氏告你第二条,放高利贷,还私设地牢,拷打李石头,有无此事。”
地下的周旺见轻轻的就过了第一条,以为刘希元只是想借机弄点孝敬,心里顿时踏实起来。回道:“这事却是有的,不过说放高利贷吗,双方是你情我愿,当初李石头完不成赋税被抓,李孙氏百般哀求,我出于善心,才借钱给李孙氏的,现在他还不出银子打一下也是应该的,而这李孙氏有恩不报,反而诬告于我,实在是个刁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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