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七零章 商业立法(2/4)
“再看看皇城司的奏报……”
“爹爹,孩儿于地方执政,对州县此事的判罚也有所了解。”
“义交之事,人证即可定罪。陆家这般也是无奈,同样也是最有效的办法。”
“此工匠的结果,基层牢狱之乱,陆家若使力也未必完不成。”
“虽然朝廷有法令,也有监察衙门监督地方官员,可从案情而言,此案若有人证存在,雄州衙门,以及监察衙门倒是不难断案。”
太子能明白老爹让他说此事看法的目的和意义。
这是一个立场问题,或者说角度问题。
作为大统的继承人,自然知道法令对一个朝廷的重要性。
可他是有过地方任职经历的,也知道基层的一些做法。
对于雄州此事,太子觉得谈不上勾结践踏法令。从事实上,陆家以及雄州衙门,基本上是清楚此工匠身份的,说白了就是个细作。
可偏偏是工匠,不是关乎军伍的细作,还是国朝的身份。
“爹爹,若是陆家将实情告知雄州,那才是衙门最难处理的……”
赵曦明白儿子所说的意思,也可能是自己责备求全了。
“爹爹,国朝治国,终归还是以儒为尊,法家视为补充。世间万事,不外乎人情法理,就雄州之事而言,孩儿以为,或许这样便是最好的办法。”
“陆家若是无动于衷,任由此工匠逃脱,玻璃工艺外流,先不说工坊城与其契约的问题,就是对国朝的损害也并非小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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