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八三章 依契约办事(2/5)
“所携带入场者,须是本家有三人或三代任国朝五品以上官员,文武不限。以成都路、荆楚路、广南东西路优先。”
这次出征的指挥团队,本以为太子殿下要安排回朝事宜,没想到太子殿下是这样的开篇。
这又是为那般?
下阶武将当然是高兴了。铜矿的事儿,他们也有耳闻,本以为跟他们无关的……
可高品阶的文臣武将就不愉快了。
特别是吕公着、曹霖等人。何必呢?完全没必要的,就是他们原先的六家,完全可以拿下,没必要拉扯这些武夫,甚至还会导致过多的文臣掺和。
先不这铜矿能否赚钱,就是赚钱了,不应该是人越少,赚取的利润越大吗?如此分解下去,即便是铜矿真的赚钱了,分配到各家,也就没多少利润了。
这样的诚,没办法问询殿下……
“另,有一点必须申明,所有的份子,只有收益权,无决策权,可继承,不可变卖。若家族中有违大义大势者,可被剥夺。”
“各自联系亲近,凡无法定夺之人选,可先予吕教导甄别,莫因诺而不得惹是非。”
“所有掺和铜矿者,必须是家主或家族话事人印鉴为凭。”
……
了很多,赵曦把能考虑到的,都先清楚了。具体详细的契约书,还需要回头拟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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