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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原来是个神经病(番外)_第37章(4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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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千卿道:“这猫你不养,给我养吧。”

祝茂瞪大了眼:“你不是不喜欢这些小动物么?”他之所以担心,是因为以前陈千卿明明白白的说过他不喜欢小动物。

陈千卿沉默了一会儿,才道:“以前不喜欢,现在喜欢了。”

祝茂没有再问为什么,他直觉陈千卿在说这个话题的时候,心情看起来不大好,他道:“火锅料兑好了,我们是在里面吃还是把锅拿出来?”

陈千卿走过去看了一眼祝茂兑的作料,道:“随便。”他本人是不吃蒜的,可是陈千卿喜欢吃,所以他吃也无所谓。

是否要养这只猫,陈千卿有过犹豫,他知道原来的陈千卿是不喜欢小动物的,因为他太爱干净了,无法忍受房间里出现大量的猫毛,更不可能去给它们清理粪便,也正因如此,陆正非从未养过属于自己的宠物。

陆正非是喜欢宠物的,猫也好,狗也罢,都可以。

所以在刚才陈千卿看到祝茂把毛抱回来的时候,他的心犹豫了。

他清楚如果他不养,祝茂大概会在学校旁边给小猫找个家,但当食指被小猫的嘴含住的时候,陈千卿下了决定——那是一种从未品尝过的新奇感觉,柔软的猫,即便还很脏,却也对他充满了吸引力,思托许久后,陈千卿还是决定养它。

火锅是超市买来的作料,方便,口味也比较重,陈千卿吃的不多,倒是祝茂吃的挺开心的。

陈千卿道:“我明天问问房东,这里能不能养猫,不行的话我就另外再重新租房子。”或者叫陆正非直接买一套。

祝茂点头道:“千卿,谢谢你。”

陈千卿笑了笑,没说什么。

吃晚饭,小猫已经睡着了,缩在旧衣服里小小一团,软软的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,看起来格外的可爱。

陈千卿看了它两眼,也去睡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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