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(1/4)
我是个人。何楚想。
当然。
我是个活人。
没错。
我是个鲜活的人。
必须。
我是个鲜活的,比珍珠更加分明,比琉璃更加瑰丽,比金子还要稀少的人。
绝对。
我这样一个人,怎么可能、绝不应该、至少不要,在长河派这样一个小小的地方呆一辈子。
那不能。
我有改变世界的雄心,更有改变世界的才情,再加上改变世界的你……只有世界这样一个伟大的舞台配得上我们俩!
为你我喝彩。
所以我强奸女子、杀人破门也当然是一件理所应当、不可指责、毫无问题、毋庸置疑的事情。
谁说你我跟谁急。
所以我拿走门派的宝兵,抢走门派的典籍,夺走门派的法器,这更是实在没什么可说的。
简直太没什么可说的了。
我何楚行走江湖,只有四个大字——堂堂正正!
清脆而好听的声音终究是没什么话说了,她只是长长地叹息了一句,最后说了一个字。她只说了这样一个字,却简直比一百个字还要有力,还要有精神,还要有味道,还要有意思。
她说:好。
……
何楚十七八岁,看上去普普通通,只是一双会发亮的眼睛和时而似笑非笑的嘴角,总能让人觉察出他十足的灵性。
他背着一刀一剑,腰间挂着一把铃铛,走在街道上的时候叮铃作响,十分欢脱。任何人看到这样一个少年,都不太会觉得他能做出什么既伤天又害理、会杀人能放火的事情,别说伤天害理、杀人放火,一个小女孩儿赶着一头鸡从旁边忽然跳出,这小子也吓得蹦跶了一下。
人们当然愿意相信,一个像他这样连一只鸡都害怕的男人——甚至是男孩子,一定是什么富贵名门之中走出的不谙世事的少爷公子。那一刀一剑虽然不是假货,却也一定没什么威慑力。
谁也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是远山县何家沟子的何二狗。
何二狗这个名字何楚早已忘记,但很多事情他并没有忘记。
他的身价是一袋米,他的愿望是吃白面,他的过去是黄土地上泥尘与粪水中生长的乡巴佬,他的未来是在酒馆客栈中听着旁人讲述江湖传说、武林神话的路人甲,他将平平无奇、普普通通地度过一生——每每想到这里,何楚便要捶胸顿足,像是心房里放着一头张牙舞爪的怪兽,想要呐喊,想要咒骂。
他觉得这世界对自己实在不太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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