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章 朝堂对决三(2/5)
且先听听徐有功是怎么说的。
徐有功叉手行礼道:“微臣与颜余年不是同谋,也不曾有什么亲戚的原因,当时博州刺史、琅笽王李冲,向贵乡县索取放债的利息,派遣奴仆督促收款,跟贵乡县尉颜余庆互相联系,奴仆自己购买弓箭回去了。颜余庆与李冲之间只有此点联系。”
周兴立即开口道:“启禀天后,颜余庆替李冲催讨债务,互通书信,合伙谋反清楚得很,不能叫作从犯,请处斩刑,没收他的家人财产,臣的判决并无错误。”
徐有功不急不慢的叉手行礼道:“永昌年间的赦令写着:与虺贞狼狈为奸的,魁首已处死刑,尚未直接参与行动的从犯给予赦免。依照此赦令来说,颜余庆并不是主犯,应该赦免,臣把他判到岭南,已经是对他没有立即认罪的最大惩罚了。
尚书胤征说歼灭罪魁祸首,胁从不予治罪,律法规定率先倡议的叫作魁首,刚刚颁发赦令说魁首已处死刑,那么魁首没有遗漏的了。
颜余庆在颁发赦令之后被告发,这就是从犯。
如果把从犯当作魁首,就是把不该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。
赦免了又判罪,不如不赦免放生了又要杀,不如不放生。我私下认为朝廷不应当那样。”
周兴颇为恼怒的道:“颜余年怎么就不算做魁首了?”
酷吏这么一问。
当朝大臣就晓得,周兴这是准备胡搅蛮缠了,我就认为他是魁首了,怎么着。
你能奈我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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