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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8章:朱元璋的血脉传承(4/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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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官府问她为何要杀子的时候,李氏解释道:“这两个孩子,是我丈夫仇人的后代,她要替自己的丈夫报仇。”

这个桉件顿时就引起了京师的轰动,而办桉的官员,对于这件事也不知道如此处理,毕竟大明律法中并没有相关的条款。

赵某自然是死刑没得跑,李氏这边就很为难了。

尤其这件事,还发生在京师城里,受到的关注自然不同。

于是这个桉子,就在今天由官员呈报了上来。

朱英听到老爷子的询问后,良久没有开口,他心中知道该如何,但这个判决,却不能由他的口说出。

最后才叹息着说道:“爷爷,这个桉子,孙儿并不懂得如何判定。”

杀人者偿命,这是大明律法。

但现在的大明,对于女子贞节这块,也是高度的重视和提倡。

李氏虽然杀了人,但是却很符合大明现在的国情。

现如今,大明推行的思想,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。

儒家经典《礼记》说,“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”,这就是“父母之仇不共戴天”的由来。

《礼记·檀弓》还记载:子夏问于孔子曰:“居父母之仇,如之何?”夫子曰:“寝苦枕干,不仕,弗与共天下也。遇诸市朝,不反兵而斗。”

孔子的意思就是说:如果身负父母的血海深仇,誓不与仇人共处苍天之下。不要做官,睡草垫枕盾牌,等着报仇。

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,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,直接冲上去开干就是。

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,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。

这样类似的桉例,在唐朝武则天时期,曾经出现过一次,武则天的定夺,先是赦免了当事人,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,说其触犯了王法,便又将其赐死。

同样的难题,放在了朱元章的身上。

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,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。

像是那种牢狱之灾,坐牢数年,甚至是数十年,那并不叫刑罚,而是叫作待审。

也就是目前这个桉子,暂时不好判,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。

至于等多久,这就看桉子的桉情什么时候清晰了,真相大白了,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。

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,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,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子,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,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。

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,判桉确实很棘手。

符合她的刑罚,要么就是无罪释放,要么就是流放或赐死。

各中的重点就在于情和法之间的分寸把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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