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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二八:发大财!兽元丹淬炼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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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更多的金币兰陵都见过,尤其王城金号的金币储备,那整个地面都是黄金和白银铸成的。

但此时他还是感觉到很震撼,有一种身处金山银海的感觉。

兰陵来到这个世界上,从来没有接过天上掉下来的馅饼,哪怕他曾经富可敌国,也是经营出来的。

但此时,真的是天上掉下了一块大馅饼。

这个镜子魔王的领地,还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。

不但是无主之地,而且有天生的食物储备和黄金储备。

这里面有多少金币?

兰陵真的无法预估,但超过六位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武器,宝石等等。

此时兰陵根本也无法清点,也没有必要清点。

财富对于兰陵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,他要的是近乎龙帝的力量,是一个强大的帝国,是一支超过千万的魔族大军。

这批宝藏,就让它静静躺在这里吧,就当作是未来炎魔部落的秘密金库。

这个地方确实非常安全,因为在水下一百多米,除了兰陵之外很少有人能够潜入这么深的水中而不窒息,而且这里的水压就已经足够的惊人,更别说这里没有丝毫光线,其他人进来之后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。

兰陵拿出一个兽皮袋子,拼命往里面装金币。

他抓的这点金币,对于这堆金山来说,根本就不值一提。

足足装满了一兽皮袋子,里面不止有金币,还有一些宝石,还有一支沉甸甸的匕首,还有一支白光闪闪的剑。

装满了一袋子后,兰陵背着往上浮。

足足两三分钟后,兰陵才浮出水面,将巨大的兽皮袋子递了上去。

“这么重?”索魔接过兰陵的兽皮大袋子。

里面都是金币,能够不重吗?

兰陵爬出水面,朝着近人族女子道:“你立了一大功劳,下面果然有很多金币。”

幸好索魔带来的兽皮袋子不是缝制出来的,而是从一只野兽身上完整剥下来的,所以承重能力很强。

要不然,兰陵装上来的这些金币可是足足有大几百斤。

索魔背着这袋子金币走出了山洞,然后开始清点。

最终数出来了,足足两千三百枚金币,每一只金币足足三两重。

“还有这支匕首。”兰陵递过去。

“乌金匕首。”索魔兴奋,然后猛地刺入了坚硬的地面。

坚硬无比的地面,直接被刺入了半尺多深。

“好宝贝,真实好宝贝。”索魔道:“这支匕首的价值,就超过这袋金币。”

这是一支纯乌金匕首,仅仅七寸长的匕首,便有一百多斤。

在人类国度,一支镀乌金箭头的价格是十个银币。

在高明的铁匠,一两乌金可以镀三支箭。总体而言,一斤乌金的价格在七八个金币左右。

但是这东西也是有价无市的,市面上的乌金流通非常稀少,整个人类国度的秘金基本上都掌握在霸州手中。

而索魔说,这支乌金匕首的价值就超过了两千多金币,看来乌金在蛮荒世界更加珍贵。

“我听说,蛮荒世界的乌金矿不少,至少比人类国度要多。”兰陵道。

索魔道:“是要多一些,但都是有主的,所以在外面流动的乌金非常的稀少。你这支乌金匕首融化后,做成镀乌金大剑,一万金币也有人要。”

兰陵懂了,还是物以稀为贵。

任何一个高手,都希望获得一支神兵利器。

来到蛮荒世界后,兰陵见到的武器基本上都是铁剑,最多是钢剑。

什么乌金剑,白金剑,龙金剑从来没有见过。

接着,索魔从十几颗宝石中挑出了一颗雪白的石头,道:“这叫灵石,非常珍贵,将它放在水里,然后进入水中沐浴,最多半年就可以去除身上的疤痕,而且还可以减缓人的衰老,可以让女人变得年轻。”

兰陵顿时无比惊愕,那这灵石完全是女人的最爱。

……

“走,我们去买兽元丹!”索魔道。

兽元丹才是最最重要的,可以帮助兰陵短时间提升修为,这样才能和杜炎一战。

兰陵道:“去哪里买?”

兽元丹是有价无市的东西,而且蛮荒世界的部落之间是充满敌意的。想要大摇大摆进入一个部落做生意,这是不可能的,除非是双方部落有过约定。

比如安卡拉部落和奇美拉部落,就可以互相交易。不过,这种约定很快就要取消了,因为现在这两个部落之间的敌意已经越来越浓。

兽元丹这种东西,不管是在安卡拉部落,还是奇美拉部落,都不可能买得到。

对于这些酋长来说,兽元丹相当于战略物资,基本上是不会拿出来卖的。

而且,兰陵和索魔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金币,根本无法向康斯坦丁解释。

“有一个地方可以买到兽元丹,鬼集市!”索魔道。

兰陵道:“蛮荒世界还有集市?”

蛮荒世界当然有集市,这些部落之间总是要交易的。

所谓的鬼集市,实际上是一个上古城市废墟,大地经过无数年的变化,这个城市废墟就被掩埋了,变成了一个地下的城市。

蛮荒世界的部落之间也需要交易,但不管去哪里都不放心,于是就把所有的大额交易放在鬼集市中。

方圆五百里内的近十个部落,都在这里交易。

传言说,在鬼集市什么东西都能买到,兽元丹也不例外。

只不过之前哪怕索魔是外族军大首领,也没有资格进入鬼集市的。

因为进入这个集市要先上交三个金币,每人三个金币,不管买不买东西,都要上交。

对于外族军这种一穷二白的集体来说,怎么可能舍得去鬼集市,在部落集市买东西都算了不起了。

“鬼集市距离这里有多远?”兰陵问道。

“二百三十里左右。”索魔道:“所以,我们要快去快回了。”

近人族女子道:“现在镜子魔王死了,所以这片区域的幻境也消失了,任何人都可以进入。我们就这么离开,万一别人闯进了我们的领地怎么办?”

炎魔部落还没有建立,这个女子就已经把这片区域当成自己的领地了。

索魔道:“放心吧,这片区域已经成为了死亡的代名词,绝大部分人都不会靠近的。周围的部落,就算狩猎也会远离这片区域近百里左右。”

话虽如此,但兰陵还是要尽快霸占这片土地,建立自己的部落。否则一旦被其他人知道这片区域已经不是死亡禁区了,一定会带着强大军队前来霸占。

一旦被人霸占,想要夺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了。

更别说,这方圆百里的区域是绝对的风水宝地,不但有惊人的宝藏,还有惊人的食物储备。

“叔父,我们要加快独立的脚步了,最晚两个月内,我们就要建立自己的部落,把外族军所有的兄弟都带到这里来。”兰陵道:“一旦让别人发现了这里,就真的来不及了。”

索魔点了点头道:“等你和杜炎决斗之后,我们立刻策划独立,建立自己的部落!”

……

离开了曾经镜子魔王的领地。

索魔,兰陵,阿茉三人,拼命地奔跑,前往二百多里的鬼集市。

阿沫就是那个近人族女子,她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,或许是因为种族的原因,她比三十七岁的人类女子要年轻一些。

看她穿着树枝铠甲和树叶衣服非常不雅,索魔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了。

然后,她望向索魔的目光就无比的热烈,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意。

或者说,在见到索魔的第一眼,她就被他身上那种正义,强大,温暖的能量气息给吸引了。

她已经说过了,她对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兴趣,就想要生儿育女,所以她火热的目光时时刻刻都盯着索魔,恨不得随时和他生孩子,这让索魔很不自然。

三个人不眠不休,足足奔跑了近一天一夜,终于来到了二百多里外的鬼集市。

兰陵注意到,这个鬼集市是在东边方向,靠近大海,因为这里的大地满目苍夷,伤痕累累。很少有树木花草,几乎没有什么野兽。

整个南部蛮荒仿佛经历过什么可怕的事情,靠近海边的几百里内,都是这样没有生命的土地。

鬼集市的入口,是一个大裂口。

没错,是大地的裂口,足足几千米长,十几米宽的裂口。

大裂口处,有几十名蛮族骑兵在把守,看到兰陵三人也不说话,直接伸出手。

索魔数出了九个金币,放在他的手里。

顿时,几十名蛮族骑兵离开,大吼道:“放桥!”

然后,在一片嘎吱嘎吱声中,一座木头吊桥被放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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