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零三章:全国禁教(2/2)
“公司的利益,高于一切。”
“对,没错!”
浩特曼听着其余七个人的话,眼窝深陷,在考虑着能让公司利益亏损达到最低的方法。
关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起源,还要从一群荷兰商人在一名叫做浩特曼的商人的提议下,前往葡萄牙刺探商情开始说起。
回国后,这群商人合资成立了一家公司。
他们无疑是极具有远见卓识的,合资公司放弃了竞争激烈的欧洲贸易局面,开始利用在葡萄牙得到的情报向远东地区地区发展。
此后,荷兰联省议会也发现了远东贸易获利颇丰,于是陆续成立了十四家以发展远东贸易为重点的公司。
但是这十四家公司,都一一在与那群商人的合资公司的商业竞争中败下阵来。
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,联省议会于是开始插手。
最初的十年间,联省议会利用各种手段,对合资公司进行威逼利诱,使得最初的参与者们纷纷撤股,最后只剩下十七个人。
剩下这十七个人,很快与之前的十四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,重组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。
合并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,联省议会如愿成为最大股东,但是他们保留了最初合资公司留下的那十七名商人作为最高董事会。
而最先提出抢占远东贸易的浩特曼,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十七人董事会中的决策者。
随着远东贸易的获利愈发丰厚,联省议会对东印度公司的授权也逐渐增多,甚至通过了一项令同时期其余欧洲国家都看不懂的议程。
议会那时候起,正式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授权,他们被允许组建自己的舰队和军队,雇佣佣兵、发行货币。
除此以外,议会甚至赋予了东印度公司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,对占领地区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。
也正是自那时候起,荷兰东印度公司逐渐成为东起好望角,西至南美洲的庞大跨国贸易集团。
在第二次澎湖海战失败前,他们几乎垄断了整个远东贸易。
澎湖海战中的连续两次失败,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的贸易垄断地位,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。
尤其是琉球海峡至吕宋一带的东南海域,公司船只甚至已经无法驶入进行贸易。
想了好一会儿,浩特曼用沙哑的嗓音说道:
“看来只能这样办了,传信给大明的皇帝,就说董事会一致通过,公司愿意承担这次大明在马尼拉的全部损失。”
“马尼拉总督马克斯,一定会在联省仲裁所,得到一个令皇帝陛下满意的结果,议和的条约,我们可以再议!”
“不惜一切代价,一定要把合约签下来…”
听到这些话,其余的董事会成员虽然还是愤愤不平,但好在已经逐渐平静下去了。
毕竟,这件事出于马克斯,承担的却是整个公司。
谁叫马克斯是他们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执事官呢?